2005年4月2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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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上山”容易“下山”难
本报记者 朱乔夫

  发家动错脑筋 可惜不知错因
  村民孙志平发现,其自留山上的松树即使全部砍掉卖给别人,也值不了几百块钱。可不是,如果按照每立方米松木300元人民币计算,他自留山上的32株松树看上去还不到2个立方米。果然,今年3月25日,孙志平将松树全部砍掉后,只得到了1.875立方米的木材。于是,孙志平把它卖给了别人,获得了540元钱。然而,他的行为被当地森林派出所定性为滥伐林木,还被责令补种上所伐松木的5倍,又被罚了1080元钱。
  按照孙志平的想法,似乎还是比较有“道理”的。他说:这些松树已经好几年了,到现在还只值这么几个钱,这些松树即使再长个10年,它的价值也只有几千元而已,而如果将这些山地改种当地有名的白茶,那么在3年后就可以有收成了,将近2亩地的茶叶,每年起码有1万元以上的收入,而且随着茶树的长大,产量还会继续提高,如果种10年,他的收入就起码在15万元左右。而且,他认为在自家自留山上砍树是不犯法的。他还让记者算一笔账,是种几千元价值的松树还是种十几万价值的白茶?
  这个问题确实难以回答。
  无独有偶,在杭州郊县,农民姚春发也动起了发家致富的脑筋。
  姚春发是在当地一个风景区驾驶营运快艇的,一个偶然的机会,他获悉风景区一江边的山上有很多紫薇树桩,见多识广的姚春发认为发财的机会来了。他知道,紫薇树桩是盆景中最为名贵的一种,市场上的紫薇树桩盆景,价格高的达到七八万,差的每盆也值几千元。
  春天终于来临了,姚春发知道这是树木移植和栽培的最好季节,他动手了。自然,他根本没有获得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,也没有征得这些树桩的所有权人的同意,即明目张胆地雇了几个人,用锄头挖、用轱辘吊,挖到了两颗按他说的很漂亮的紫薇树桩,并在杭州花鸟市场卖给了一经销商,获得了2万元的“收入”。不过,他没想到,没过几天,村里就发现了紫薇树桩被盗,并向当地的森林警察大队报了案。
  得知消息的姚春发感到事态严重,急急忙忙赶到公安局投案自首,并退出了赃款。最后,姚春发被当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,缓刑3年,还罚了2万元人民币。
  但是,几乎和孙志平一样,姚春发也天真地认为,他挖的是树桩,又不是砍树,不能算是滥伐林木。尽管法官告诉他因为其盗窃行为要比非法采伐野生植物重,故按照盗窃罪予以处罚,但姚春发还是觉得自己采伐这么少的野生植物不应该算犯罪。
  恶性案件减少 “靠山”仍在“吃山”
  从以上两起案子和省林业厅公安处提供的其它案例看,我省范围内似乎很难找到一些以前我们常常听说的、大规模的盗伐和滥伐森林或者毁坏森林的案件,也没有发现主观恶性相对比较严重的毁林案件。但是,记者看到,一些由于管理不善而引起的森林火灾,情节相对轻微、主观恶性不大的滥伐、盗伐林木或者擅自改变及占用林地的案件倒是有所抬头,而且其发展趋势还较为迅猛。
  省林业厅有关人员告诉记者,近年来,在林业主管部门的严格管理和森林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,同时也随着人们生态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,一些严重的毁林现象确实大大减少,但一些地方的林农为了增加经济收入,就采取了砍伐木材而改种经济林的办法,出现了一些非法采伐野生植物的犯罪行为,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。
  从对林业厅提供的案件总体情况分析来看,目前全省主要有三种违法情况:一是认为出了钱就不用办理相关采伐许可证;二是为村社小集体或公益事业而砍伐集体所有的林木,认为只需要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集体讨论通过,无需办理许可证;三是一些村民认为自己栽种的树就不需办证,可随意出售给他人砍伐或自己砍伐。
  林业厅一负责人无不担忧地告诉记者,在一些偏远、贫穷、落后的山区,当地群众“靠山吃山”的观念十分浓厚,认为砍几棵树没有关系,加上这些地方经济相对落后,盗伐木材成为其就地生财的最直接办法。
  保护发展并举 各方还需努力
  浙江林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戴老师告诉记者,森林作为一种自然资源,不仅具有财产的属性,而且具有生态的属性和社会的属性。森林不仅具有经济上的价值,更重要的是森林在保持水土,涵养水源,改善空气质量,防治地质灾害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,具有更为巨大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。从财产的角度看森林,森林是属于林权所有人的,但从资源的角度看森林,森林则是属于国家和全社会的。
  他告诉记者,时下,林区生态环境保护、天然林保护、退耕还林等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,同时,林区农民发展生产、增加收入与生态保护的矛盾,也日益显现。他说,这一矛盾如解决不好,生态保护及退耕还林工作成果就有可能遭到破坏。
  戴老师认为,解决林、农矛盾,保护退耕还林成果,不能一味地依赖惩罚,而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为农民找到退耕还林、保护生态环境后的出路,让他们自觉地成为生态环保、退耕还林和护林的主力军。他说,山村百姓生于斯长于斯,为了人类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,他们作出了牺牲。因此,当地除了应当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偿外,更主要是应当为他们开拓新的致富领域,做到森林保护和农民致富两不误。如果仅仅是禁止山村百姓“上山”,不积极引导他们“下山”,不给他们指出发展经济的新思路和新方法,不指导、扶持他们走上致富的道路,这样,保护森林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口号就叫不长久。